長庚大學課程外審作業時程說明
一、時程提醒:
為配合教務處每學期的開課作業(約9-12週)及課程送外審委員審查後尚需由各系課委會作課程改善的追蹤,因此課程外審作業需在每學期第9週前完成,因資料送外審委員後往往難在繳交期限前交回,時程常會遞延,因此請各系、所提早規劃下學年預計開課之課程,若延遲繳交之系所將提請院長及教務長催告。
二、課程送審資料整理
1.每個課程填交「長庚大學課程外審申請表」1份如表一。電子檔請務必寄至yychen@mail.cgu.edu.tw
2.每個課程請提供大的寄件信封3份(寄諮詢資料及回郵信封3份,信封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,本校收寄單位請填教學資源中心。回郵信封不需貼郵票,郵資由中心處理。
3.每個課程請提供下列三種資料紙本各4份及電子檔光碟各4份(光碟上請註明系所、課程名稱、授課教師)
(1)填寫「長庚大學課程外審委員審查意見表」中「一、課程基本資料」及「三、課程內容與核心能力對應情形」如表二。
(2)該系所必選修科目表。
(3)該課程的詳細課程大綱(內容請務必充實完整)或新增課程簡介或教材相關資料。
三、課程大綱校外專家遴選注意事項
1.請系所或教師事先與專家聯絡並取得同意後再填報,原則上每一個課程由3位校外委員審查,每位校外委員給予1000元諮詢費(校內委員無法給予諮詢費)。
2.依100年2月23日教務會議通過之「長庚大學課程外審作業實施要點」第四條之規定,外審委員需大學教授、產業人士及校友各一名,且訂有迴避原則,請系所尋找校外委員時留意遴選原則。